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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日子”过好了也能“促消费”

      长沙晚报全媒体评论员 陈登辉

      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党政机关要“坚持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写入遵循原则之中。但社会上也出现了一种片面认识,将这一要求与当前大力提振消费的政策取向对立起来,这种对立论不仅误解了过“紧日子”的实质,更曲解了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核心要义。

      过“紧日子”的实质,是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而非全面紧缩。《条例》聚焦于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超标准采购等不当支出,意味着要“把钱花在刀刃上”,通过压缩非必要开支,将节省下来的财政资源投入社保、医疗、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这种“紧”恰恰为“促”奠定了坚实基础。因为只有居民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减轻,消费意愿和能力才会得到有效提升,从而敢于消费、乐于消费。

      过“紧日子”带来的资源优化配置,能够直接转化为提振消费的强劲动力。例如,各地发放的消费券,其资金来源往往是财政,这类措施不仅让消费者享受到实惠,也有效带动了商家客流和相关产业链的增长,形成了“小小消费券撬动数倍消费力”的乘数效应。此外,节省的资金还能用于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改善消费环境、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等方面,这实质上是将有限的资源从低效领域置换到更能激发市场活力的高效领域。

      由此可见,“紧日子”与“促消费”并非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而是通过“政府节支—民生改善—消费提振—经济发展”的路径形成良性循环。将“紧日子”过实在、过扎实,意味着公共资金使用更精准、更高效,民生保障网络更牢固、更坚实,市场环境更公平、更优化。这一切,最终都会转化为人民群众持续提升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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