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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房款存公证处,买卖双方都吃“定心丸”

  • 漫画/何朝霞 漫画/何朝霞

      长沙晚报11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 通讯员 高媛)“把钱放在公证处,由公证处监管,就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近日,在长沙市麓山公证处办证大厅,顺利完成房屋过户的陈先生感慨道。这场标的额220万元的二手房交易,因担保性提存公证的介入,成功化解了买卖双方的信任难题。

      原来,陈先生看中了一套市价220万元的住宅,该房屋登记在卖方名下,卖方尚有银行贷款未结清。按照常规流程,需要买方先行支付部分或全部房款用于卖方偿还贷款、解除抵押,卖方才能办理产权过户。这一过程存在时间差,陈先生担忧的是,如果代卖方偿清贷款后,卖方因各种原因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甚至“一房二卖”,自己岂不是“钱房两空”?

      僵持之际,双方来到麓山公证处办理了提存公证。在公证员刘鑫的指导下,买卖双方签订《提存协议》,明确约定:陈先生将220万元购房款全额提存至公证处专用账户,其中170万元由公证处按约定用于清偿房屋剩余贷款;待卖方办结抵押注销、协助陈先生完成产权过户,并经公证处核实房屋无其他权利负担、陈先生已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通知卖方提取代偿贷款后的剩余款项。

      公证员介绍,提存公证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中立第三方监管,将合同履行与款项支付挂钩,有效解决了交易双方因互不信任或履行顺序不同步而产生的问题,尤其适用于履行周期长、环节复杂、风险较高的二手房买卖、股权转让等场景。

      此外,教育培训、养老、健身等预付式消费领域也可以进行提存公证。当下,不少群众都遇到过预付式消费中商家“卷款跑路”、维权艰难的问题,如果引入提存公证进行资金监管,通过设立预付资金提存监管账户,消费者预付的资金就不是直接进入商家口袋,而是由公证机构根据实际消费情况,分批次、按周期向商家划转。这意味着,即使商家中途停业,剩余款项仍能安全地退还消费者,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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