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渊
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底色。《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湖南作为长江中游重要省份,必须深入贯彻《建议》精神,以全面绿色转型为总抓手,奋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
坚持规划引领
构建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
《建议》提出“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建设美丽湖南,应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一是加强区域规划战略统筹。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引领长株潭都市圈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湘南湘西示范区协同联动。提升长株潭绿心保护质量,支持湘西、湘南等生态功能区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二是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针对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准入清单管理。强化其在产业布局、项目选址中的刚性约束。三是强化城乡绿色转型规划约束。在城市更新中融入海绵城市理念,提高绿色建筑标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聚焦产业升级
打造绿色发展的强劲引擎
《建议》强调“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建设美丽湖南,要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一是推动传统优势产业绿色重塑。持续推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产业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持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二是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新兴产业。抢抓机遇,大力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加快发展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推动文化和科技、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三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立足湖南能源禀赋,推动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加快“宁电入湘”通道建设,构建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的新型电力系统。
深化改革创新
完善绿色发展的政策体系
《建议》提出“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科技、环保政策”。建设美丽湖南,应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一是全面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落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要求。制定湖南省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方案,将指标纳入规划并分解落实。建立健全核算核查体系,严把新上项目碳排放关。二是健全绿色低碳财税金融政策。加大财政对绿色产业投入,落实节能节水税收优惠。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债券产品。完善绿色政府采购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低碳领域。三是完善市场化交易与价格机制。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完善分时、阶梯电价政策。
坚持全民行动
厚植绿色发展的“生活底色”
《建议》提出“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建设美丽湖南,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一是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倡导简约适度理念,鼓励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自觉开展垃圾分类,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等。二是着力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引导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健全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等,丰富市场供给。三是全面促进绿色消费模式升级。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通过消费券、积分奖励等引导购买节能环保产品。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动家电、汽车等产品以旧换新,形成“购买—使用—回收”的绿色消费闭环。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