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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印发 进一步推动大学生留湘来湘创业

大学生创业可获补贴,最低标准1万元

      长沙晚报11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汝兮)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七大方面着手,为大学生在湖南创新创业提供全面保障,进一步推动大学生留湘来湘创业。

      实施大学生创业金融支持政策

      《措施》明确,将实施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其中包括实施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对大学生初次创办的企业或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最低补贴标准1万元。除此之外,还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创业启动金等。

      同时,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中,还包括实施大学生创业金融支持政策。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风险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与银行按8∶2比例分担。

      大学生创业还将享受税收优惠。对毕业年度内持《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将设立面向大学生的创业投资基金

      《措施》明确,将设立面向大学生的创业投资基金——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首期基金规模5亿元,存续期10年。基金将重点为大学生主导的在湘创业初期项目提供创业启动资金,吸引、支持其在湘创新创业。基金对于投资创业团队的项目投资总额最高可达50万元,对于企业的单次投资额最高可达100万元。对成长性好的企业,在基金投资期内可以追加投资。

      湖南还将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建设20个左右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推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与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面向大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其中明确,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应安排不少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大学生。

      以知名企业家为核心成员成立导师团

      《措施》要求从相关领域遴选500名左右责任心强、实践经验足、社会形象好的代表组建省级大学生创业导师团,其中遴选30名左右知名企业家为核心成员。创业导师团加强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遴选把关,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信息咨询、资源对接等服务,推动优秀创业项目成长落地。并整合优秀创业导师和培训服务平台资源,打造一批“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精准指导和培训服务。

      此外,《措施》还要求,完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选树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推出大学生创业竞赛电视节目。节目将以争夺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为故事主线,面向全球高校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甄选100组来湘创新创业团队优秀代表,全方位记录和展示大学生创新创业风采。节目邀请国际国内著名创业家、企业家和知名高校校长、投资机构负责人出谋划策,邀请创投机构跟投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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