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持续完善 EMPC 项目招投标要求,力促M落地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 通讯员 晏允晟)将增加生产能力承诺书列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同时编制合同参考示范文本以供市场选用……日前,长沙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项目一体化 (EMPC) 建造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特别针对生产企业(M)提出了有关生产能力及履约实力方面的要求,旨在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生产企业参建优势,进而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从招标源头着手,高度重视实际生产能力
11月6日,位于河西天马路的湖南大学德智园研究生公寓(二期)工程仍在进行施工。该项目由湖南建投三建集团施工,装配式部分工作则由湖南恒运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运建科)全面负责,这是省内比较早将“具有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写进招标公告作为联合体中标的项目。
“在招标前期,我们便明确要选择一家具备实际生产能力的部品部件企业展开合作,让生产企业(M)在前期设计阶段就参与协作,共同筑牢项目建设基础,确保构件供应与交付品质,切实发挥装配式的建造优势。” 该项目经理郑兴珍向记者介绍道,他们在施工中所使用的预制楼板、内隔墙等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均来自湖南建投集团旗下的湖南恒运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记者从长沙市住建局获悉,自去年发布《关于组织实施一体化(EMPC)建造方式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的通知》以来,长沙已推行了一批EMPC项目,将生产企业(M)纳入投标联合体,构建了一种平等、共赢、共享的生产关系。近期发布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按一体化 (EMPC) 建造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的装配式建筑项目,需依据项目具体情况,针对相应的装配式产业基地或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以及构件及部品部件的生产能力,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契合项目需求的具体产品类别以及实际生产能力、规模、业绩等方面的要求。
这意味着在 EMPC 项目招标中,对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M)的要求将更加规范且更具针对性,确保具备实际生产能力的真实企业落地,从而从源头上为 EMPC 项目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像恒运建科这类湖南省级装配式建筑基地、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按一体化 (EMPC) 建造方式公开招标的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势必更具竞争优势。
严格把控生产关,强化企业责任担当
通知还明确要求,装配式基地或构件及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的生产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对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并对因本企业产品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在长沙市政府投资或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一体化 (EMPC) 建造模式招标文件中,将《装配式建筑生产能力承诺书》增设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
此外,装配式建筑项目一体化 (EPMC) 建造模式采用 “评定分离” 确定中标单位,在定标阶段,建设单位应对中标候选人的产品类别及实际生产能力、规模、业绩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长沙市住建局还组织编制了《长沙市装配式建筑 EMPC 工程项目合同参考示范文本》,以供市场选择使用。
长沙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跃先表示,一年前,EMPC 这种新型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在长沙正式落地实施。一年后,新发布的通知将促使装配式建筑产品部件生产质量责任落实到源头,推动企业严格把控生产环节,进一步助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项目一体化 (EMPC) 建造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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