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拟出台秸秆综合利用规定,促进农作物秸秆实现绿色规模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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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湖南拟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管理相关规定,促进农作物秸秆实现绿色、高效、高质、高值、规模化利用,同时对秸秆露天焚烧实行有效管控。记者14日获悉,省司法厅公布了《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社会各界可于11月13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hunansftlifa2@sina.com)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出意见。
秸秆是指水稻、玉米、油菜、棉花、薯类、豆类、烟草等农作物采收后的剩余部分。征求意见稿明确,要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鼓励、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推行秸秆直饲、黄贮、青贮等饲料化利用方式。鼓励支持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扶持壮大生产食用菌基料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推广食用菌栽培技术,引导秸秆基料食用菌规模化生产。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业,鼓励和支持以秸秆为原料的工业企业发展,逐步提高秸秆原料化利用水平。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进行补贴,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确定补贴对象与范围。
征求意见稿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方面也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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