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严管党治警? 长沙公安率先出台“1+3”系列文件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聂映荣 通讯员 刘彬)在新时代,公安机关如何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要求?近日,长沙公安机关率先在全国公安机关中制定出台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1+3”系列文件,从落实体系到工作清单,从考核办法到监督执纪、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等,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的落实,为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如何落实主体责任提供行动指南。
长沙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长沙公安通过不断深化政治建警,在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智慧公安等工作中取得新突破。全市刑事发案连续4年下降,命案破案率连续3年保持100%。但在成绩的背后,队伍内一些不容忽视的违法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部分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班子成员政治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系列要求,长沙市公安局制定出台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1+3”系列文件,分别是指“1个意见”和“1个清单、1个办法及1套文件”。
“1个意见”是指《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以全面构建“事前有明确规定、事中有预警考评、事后有问责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为目标,从严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1个清单”是指《长沙市公安局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党委工作清单》,这是公安机关党委压实主体责任的“军令状”,明确了不同的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旨在解决“要做什么,怎么做” 的问题。“1个办法”是指《长沙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治建设考评预警办法》,细化考评指标、考评方式,通过科学的量化考评预警,落实各级公安机关工作责任。“1套文件”是指《长沙市公安局强化监督执纪工作八条规定》《长沙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六个一律”问责规定》《长沙市公安局“钉钉”警务平台使用管理规定》等6个规范性文件,以问题为导向,旨在改善各级党组织监督执纪不够、领导干部落实责任不力、“钉钉”警务平台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长沙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党委将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断增强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的自觉和能力,狠抓责任落实,带头遵守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依托此次建立的考评预警制度,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及领导干部,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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