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不能直接证明系借款,律师提醒妥善保管聊天记录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只有微信转账记录,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要求对方归还吗?答案是: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使用,但其证明力相对较弱,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评估其证明价值。记者10日从浏阳市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宣判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因为原告仅提供了微信转账记录,不能直接证明双方系借贷关系,其诉讼请求被驳回。
陈先生诉称:其与罗先生系朋友关系。2019年,罗先生因生活需要向其借款,其通过微信转账10000元。后多次要求罗先生返还借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借款10000元及利息损失7000余元。罗先生辩称,这笔钱是购买红质木树的款项:“2019年,我从他人处购买了红质木树,再以10000元转卖给陈先生。”
浏阳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民间借贷纠纷中,仅有转账凭证不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借贷关系能否成立,还需双方形成借贷合意。本案陈先生主张罗先生向其借款10000元,仅提供了微信转账记录,该转账记录不能直接证明双方系借贷关系,故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法院最终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微信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弱。特别是在涉及借贷关系的案件中,仅有转账记录很难证明转账的性质和目的。例如,转账可能是因为借贷关系,也可能是因为购买商品或服务等其他原因。”泰和泰(长沙)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李志员律师提醒,为了增强微信转账记录的证明力,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借条、收据等,以证明转账的具体原因和性质。
李志员建议,在进行微信转账时,要妥善保管聊天记录等原始记录,应标注好转账用途并即时留存电子转账支付类凭证,这样可以在争议发生后提供较为充分的证据。要确保转账记录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提交微信转账记录证据时,光是头像名字和当事人对应并不能达到证明效果,还应当对双方个人信息界面进行截图。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必须保证聊天完整不间断,要真实、完整地反映对话过程,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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