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学生心理门诊、开设学生就诊绿色通道,对学校和学生家长在心理健康工作的职责作出系统规定……30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发布,该条例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立足于“预防”,着眼于“促进”
当前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呈现低龄化、普遍化趋势,已成为社会性难题。多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在健全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卿晓英介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省人大常委会立足人大视角、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出台了《条例》,通过法治化手段压实责任,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从“软要求”变为“硬责任”。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亮点和特色。
突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条例》立足于“预防”,着眼于“促进”,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到社会环境净化等多方面规定了促进和预防措施。《条例》规定,家长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加强亲情陪伴;明确学校应当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开展全员心理育人、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等。《条例》也在“治”上下功夫,明确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畅通学生心理健康医疗转介绿色通道”,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学生心理门诊、开设学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将心理治疗项目全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减轻学生医疗费用负担。
科学界定各方职责,构建多方协同机制。《条例》明确“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清晰界定了家庭、学校、学生、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等各方主体的“位”与“责”,强调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校协同、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不搞“大而全”,力求务实管用。《条例》共23条,不设章节,总结提炼我省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中积累的有效经验,规定“五育并举”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学生心理健康促进与思想政治教育融合不够、全社会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意识不强等问题,确保法规接地气、真管用。
学校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责任
“《条例》对学校和学生家长在心理健康工作的职责作出了系统规定。”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余伟良介绍,《条例》明确,学校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应当重点推进实现全员育心、完善课程体系、强化重点防护、健全服务保障四方面的工作。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学生心理健康促进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应注意营造良好家庭环境、加强日常监护、落实特殊关爱、接受监督指导。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保障法规更好施行,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至关重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蒋祖烜介绍,将从三个方面下功夫:着力营造法规实施良好社会氛围,针对《条例》涉及主体多、覆盖面广的特点,联动政府、学校、媒体开展多层次普法宣传;着力督促出台配套政策规定和措施,将督促有关部门,在加强中小学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保障学生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等方面,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文件,确保法规条款切实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安排;着力加大人大监督力度,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实施情况跟踪机制,推动法规条文落地见效,用刚性监督确保法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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