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乎上“吐槽”前东家被起诉,恶意差评可能侵犯名誉权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肖雨 谭昊)职场人遇到工作上的不开心,发发牢骚在所难免。基于一定事实,在合理限度内的观点和表达会受到法律保护。但是,若针对公司发表一些“不实评价”“不当言论”等,小心构成侵权!12日,天心区法院通报一起案例,法官提醒,职场打工人应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如果认为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因一时泄愤诉诸网络。
小君(化名)于2022年2月入职某游戏公司研发部门,后于同年8月离职。离职后,小君基于给其他打工人提供一些“求职经验”的心理,便在知乎平台上发布了一些针对某游戏公司的不实言论。公司发现后,先后两次委托律师向知乎发函,要求删除相关不实文章。但在知乎删除相关文章后,小君仍在该平台上持续发文。公司与其多次沟通后未果,遂诉至天心区法院,要求小君删除不实言论、向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小君表示,其在知乎上仅发布了一条帖子,内容是以事实为依据,结合其自身经历所作出的评价,并未对公司进行恶意诽谤;而且综合该帖子下网友的评论内容可知,其所发内容有一定事实依据,并且不止一人有同样感受,其并未恶意捏造事实,不构成“诽谤”。某游戏公司则认为,公司不存在小君帖子上所说的“没有文化”等相关情况,且其开发的游戏已覆盖几千万用户,小君对于公司及游戏的相关评论对公司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知乎作为求职者获取入职公司信息的重要渠道,该帖的阅读总量已达到6000余次,多名即将入职者看到言论后拒绝录用,也有面试者看到后拒绝进入下一轮面试,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人事招聘。”
后经天心区法院南托法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君删除帖子并在知乎上发布道歉文章,同时赔偿公司一定的损失。
“网络用户享有评论、批评的权利,可以在网络平台上发表言论,其应对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言论中涉及侮辱、诽谤、泄露隐私、严重失实,则已超越正常评论或者批评的界限,构成恶意差评,可能会侵犯名誉权。如被认定为侵犯名誉权,则会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案件承办法官蔡远程表示,社交媒体为“打工人”提供了展示态度、表达意见的平台,但平台绝非“法外之地”,发表言论更应谨言慎行,不可逾越法律底线。
法官建议,一方面,企业要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对劳动者合理范围内的负面评价应具有容忍义务,通过及时总结、完善制度,来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安全感。另一方面,劳动者在网络冲浪及日常生活中,也应合理把握言论自由的边界,理性对待与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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