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应兼顾隐私保护

相链区块链

  吴睿鸫

  近日,河南平顶山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汝州市焦村镇在政府官网公示的该镇“2024年农民实际种植一次性补贴”信息中,竟将农民大量隐私信息公开。2月22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从焦村镇政府了解到,此事系工作人员失误,未进行脱敏处理,已删除相关信息。(2月23日极目新闻)

  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焦村镇2024年农民实际种植一次性补贴”公示表格中,详细公开了包括农民的姓名、住址、补贴面积,甚至公开了农民的个人手机号、身份证号和银行账户号等公民隐私信息。面对舆论和网友们的质疑,官方及时进行回应,解释称是工作人员失误。这一事件的发生,敲响了政务公开中隐私保护的警钟。

  对农民种植补贴信息进行公示,本是为了确保补贴发放的公平、公正与透明,防止虚报冒领等情况发生,让补贴真正惠及有需要的农民。然而,此次公示显然违背了公示的本意,农民的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账户等信息与补贴的公平发放并无直接关联,不仅对监督补贴发放毫无帮助,反而可能使农民面临着骚扰电话、诈骗短信、账户盗刷等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处理个人信息必须遵循“最小必要原则”。行政机关在政务公开过程中,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处理应当严格限定在实现政务公开目的所必要的范围内。将农民的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账户等大量非必要信息公开,明显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相关部门本应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此次失误,却让农民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产生怀疑,降低相关部门的公信力,进而可能影响各项政策的推行和实施效果。

  解铃还须系铃人。为遏制政务公开民众隐私“裸奔”现象,有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完善政务公开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和监管机制,在信息公示前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确保公示内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其次,强化问责力度。对于因工作失误导致公民隐私信息泄露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强化法律的执行力。此外,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政务公开方式,如采用“代码核对+定向通知”等模式,在保障信息公开透明的同时,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

  政务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但不能以牺牲公民的隐私为代价。政府部门应在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之间找到平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又让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欢迎投稿】

  长沙晚报时评征稿,论时事热点,评社会万象。激浊扬清,扶正祛邪。择优刊发,优稿优酬。投稿邮箱:cswbplb@126.com

【作者:吴睿鸫】 【编辑:肖娟】
关键词: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