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有低价“加特林”烟花出售,骗取多人3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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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加特林”烟花火爆全网,曾供不应求;2024年,浏阳人黄某看准商机想通过销售烟花获利却因无法交货造成亏损。为弥补损失偿还债务,黄某虚构其有低价“加特林”烟花出售的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32万余元。记者17日获悉,黄某因犯诈骗罪,近日被浏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继续退赔被害人损失。

2023年底,黄某见烟花行情较好,便想通过销售烟花获利。2023年12月底,他联系到买家杨某,双方约定,杨某以17元/根的价格向黄某购买“加特林”烟花,数量为2000余件,并支付了定金。后因黄某没有找到低价货源,无法及时向杨某交货,只能高价购买了部分“加特林”烟花再低价卖给杨某,剩余不能交货的部分以每根3-4元的价差给予杨某补偿,因此造成亏损。

为弥补损失,偿还债务,黄某产生了诈骗他人财物的想法。今年1月13日至18日期间,黄某或身穿消防制服,声称其在消防队工作;或表示手中有一批危爆大队、交警队查处并要销毁的烟花可以低价出售,并给被害人发送从网上下载的“加特林”烟花燃放视频、储存“加特林”烟花仓库的视频,虚构其有低价“加特林”烟花出售的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320600元,用于偿还外债及个人开支等。其中,1月19日,黄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浏阳市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李广军】 【编辑:李卓卓】
关键词:浏阳市法院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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