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集中销毁非法捕捞渔具渔网约5000件,“十年禁渔”以来多人获刑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颜开云 通讯员 张可夫)4月23日,浏阳开展“十年禁渔”非法捕捞渔具渔网集中销毁活动,对过去一年渔政执法罚没的非法渔具和“三无”船舶等进行集中统一销毁,总数约5000件。据了解,自2020年开展“十年禁渔”以来,浏阳已有多人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获刑。
当天,工作人员采用挖机碾压、拆卸、分解等方式,对非法渔具和“三无”船舶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这些违规渔具再次流入市场。据统计,此次共销毁“三无”船舶20艘,地笼网、刺网等禁用网具4800余副,电鱼设备39个,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等其他非法渔具116件。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浏阳保持对非法捕捞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2024年以来共查处非法捕捞、销售禁用网具案件29起,其中2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湖南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全省45个水生保护区实施禁捕;从2021年1月1日起,对“一江一湖四水”(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资沅澧干流)等重点水域实施全面禁捕。
在禁渔区、禁渔期捕鱼,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鱼,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处罚。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案例显示,自2020年以来,浏阳已有多人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获刑。如2021年11月25日凌晨,男子何某昌为了捕鱼售卖,驾驶不锈钢铁船,利用禁捕工具电鱼机和渔网捕鱼,在南川河共捕得草鱼、鲤鱼等各种鱼类约15公斤,被金刚镇政府渔政执法部门现场查获。何某昌后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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