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了!说不说?
王章伦
去某校给侄儿办转学证明,走到该校外围墙边,一侧头,看见墙上两行诗句,极其醒目。
第一句:“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一眼就看出,“路漫漫其修道远”应为“路漫漫其修远兮”。这是屈原《离骚》中的诗句。第二句:“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也一眼看出,“少年易学老难成”应为“少年易老学难成”。这是朱熹《偶成》中的诗句。
这两幅名诗句,写在学校围墙,每天过往的人难以计数,有接送孩子的家长,有步行锻炼的,有路过办事的。名人,名句,影响了一代又一代求学者、奋进者,说什么都不应该犯抄写的错误。
我因此想到三点。
首先,从围墙的状态来看,工程竣工的时间应该不短,打开手机一搜,已有6年多了。这么长的时间,设计、审批、施工、验收等诸多环节,怎么就没有一个人发现?如此耳熟能详的诗句,如此醒目的抄写错误,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竟然视而不见、熟视无睹!
其次,与此事无关的我,现在看见了,说不说呢?我很纠结。6年多的时间,真就没有一个人发现?恐怕是有的。但没有一个人向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提出来。我想,除了怕麻烦外,就是时下“看见不说,是一种修养”的所谓心灵鸡汤在作怪。其实,这种鸡汤是有毒的,喝了,于己于人,有害无益。
看见真善美的人、事不说,也就助长了假恶丑;看见假恶丑的人、事不说,也就损害了真善美。“看见不说”,本质上就是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样的做派,怎么能说是一种修养呢?
其三,我现在看见了,就是要说。但向谁说呢?回家向老婆说?老婆肯定会说:“老头儿,你吃饱了撑的,没事儿找事儿!你教语文,一眼就看出了错误,但你向我说没用,你只有找到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说,让他们改正。”但哪些是有关部门呢?又到哪里去找有关部门呢?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都没有发现的问题,被无关的我发现了,有关人员会怎样对待我呢?
我想,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有关人员说“您说的这事儿,就不该我们管”,或者“这事儿是工程队干的,与我们无关”,这显然是推卸责任。第二种,有关人员说“谢谢您,我们会处理的”,但这也有可能是言不由衷的敷衍:一两个字写错了,有啥大不了的呢?
虽然如此,但我现在看见了,还是要说!因为,历史文化名人的名句被错误地书写于大庭广众之下,尤其是写在学校的围墙上,不仅影响很不好,还可能误导下一代。也因为,汉字的规范书写与文化经典的正确传承,本就是华夏子孙的责任与义务。更因为,是非对错既然清晰明了,就不该一直被视而不见。
想到这里,我急冲冲走进校园——至少,该校应该是“有关单位”,校长应该是“有关人员”。
>>我要举报

